惠州日报讯 (记者谭琳 通讯员容佳宁)记者近日获悉,为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再上新台阶,惠城区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兵单位创建工作。去年3月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以来,惠城区将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创建考核体系,充分利用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将落实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刊播、分类箱配置、分类规范投放等纳入文明创建重要考核内容,以文明创建助推垃圾分类工作。
据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兵单位创建标准包括: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单位高度重视,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严格履行宣传、教育、动员、引导、监督等责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组织架构搭建完整,垃圾分类组织架构完整,人员保障充足,职责落实明确,有督导、培训与志愿服务3支队伍,督导员认真履行督导职责,积极做好垃圾分类引导、监督工作;设施设备配置齐全,根据场所实际,因地制宜配齐、配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分类宣传教育全覆盖,所辖范围内垃圾分类宣传氛围浓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相关主题活动,管理责任人、居民、督导员、保洁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达100%;分类投放精准率高,落实源头分类投放,杜绝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现象,垃圾处理去向明确清晰;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分类准确率达到70%以上,分类效果显著。
在创建范围方面,惠城区要求公共机构实现创建全覆盖,所有公共机构(即办公区、文教区、医疗机构)均须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标兵单位创建工作,实现创建比例100%;选取部分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场所(居民区、公共场所、餐饮机构、集贸市场等)开展垃圾分类标兵单位创建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标兵单位的场所应依据《惠城区2021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兵单位创建评分表》,总评分85分以上准予申报。同时,根据《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2021~2022年)》,申报标兵单位的场所在科学管理、宣传发动、分类体系、实施效果等方面,应具有值得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
惠城区文明办、惠城区城管执法局将对获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给予授牌和荣誉证书,对于获评标兵单位的物业小区还将按照相关办法进行奖励。
惠城区委绩效考核中心将对2021年惠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兵单位的公共机构(办公区、文教区、医疗机构),在单位年度考核、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中,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主要考核指标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