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审判解劳动纷争,惠城法院以案释法 “零” 距离护权益
2024-11-13 09:22:45 稿源:惠州头条客户端 点击:

  一面国徽、一个法槌,摆上清晰明确的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标识牌,再加上几个桌椅板凳,构成了此次“巡回法庭”。近日,惠城区人民法院小金口法庭庭长邓茂军、案件主审法官万意莉以及书记员、法警等一行人,将法庭搬到了小金口几米产业园,就一起涉及劳动争议案件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活动邀请了产业园内近二十家企业的法务、人事等近50名劳动者代表旁听。

  巡回法庭进企业,劳动纠纷审理兼普法

  随着清脆的法槌敲击声和一声庄重的“现在开庭”,庭审正式开始。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万意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双方代理律师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程序。

  审理过程中,双方围绕劳动者因病产生医疗费,由于未购买社保而无法报销的损失如何承担以及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因病无法返岗时,能否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展开辩论。

  庭审结束后,小金口法庭庭长邓茂军结合本案,为现场旁听人员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并答疑解惑,教育引导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针对此次案件,他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以上规定来看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是法定义务,不因双方的约定而免除。所以,企业应当在劳动者入职时及时为劳动者参保,劳动者也应当监督用人单位为其缴费的情况,避免引发争议和纠纷。

  “旁听了此次巡回法庭,我受益颇多,尤其在劳动关系、人事管理方面给予我很大启发,例如劳动合同签订的规范、工资发放凭证、高温补贴、社保购买等工作环节,我们企业都要严格遵守劳动法”易倍新能源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人事专员李小姐分享道。

  “一案一教育”,惠城法院巡回法庭推进“司法审判+普法宣传”

  群众身边的法院,从“公司门口”走到了“心里头”。巡回审判走进产业园,既是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又是延伸审判职能、以案释法、扩大普法宣传面的生动实践。

  本着“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理念,惠城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普法宣传”的作用。“今天我们到几米工业园区,开展劳动争议案件巡回法庭,同时邀请了园区内的企业用工代表和劳动者代表进行旁听,目的是引导企业和劳动者合法用工务工的观念,防范化解劳动用工风险。”万意莉说。

  广东普罗米修(佛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利群,是此案件原告辩护律师,她向广大劳动者及其企业提出建议:“关于保障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权益,我有以下建议: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及员工入职过程中,应准备完善的文件,并确保双方对合同条款有明确的共识,以预防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同时,劳动者在入职时,应清楚了解合同中关于权益保障的相关内容,这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石”。

  ​司法为民始于足下,服务群众永不止步。下来,惠城区人民法院将以巡回审判为基点,围绕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以更饱满的政治责任感、更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更优良的作风能力,做实做细司法便民利民惠民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惠报全媒体记者 叶文青 通讯员 黄丽心